⽬前进⾏的村庄规划建设,多属于旧村整治并适当发展的范畴,完全新建是少数,因此,旧村整治改造规划要强调以下⼏点:

⼀、不要改变⽤地的性质。主⼲道路的⾛向,⼤部分建筑物的朝向,尽量避免⼤拆⼤建。

⼆、认真鉴定好旧建筑物的建筑质量等级,为规划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建筑质量等级的划分是:

Ⅰ级建筑:内外结构完好,建成时间较短,为⼆层以上建筑,⽆碍村庄公⽤设施等建设的的建筑。

Ⅱ级建筑:结构完好或稍有损坏,多为70—80年代所建,⽆碍村庄近期建设的建筑。

Ⅲ级建筑:60年代前后所建,结构有损坏或损坏较严重,多为“空⼼村”,有碍村庄重要公共设施或基础设施建设的建筑。

⼀般情况下尽可能保留⼀级建筑,整治改造⼆级建筑,拆除或改造三级建筑。

三、坚持原地改造与搬迁改造相结合的原则,合理利⽤,逐步改造,不断完善。对规划⽆影响的Ⅰ、Ⅱ级建筑可保留或原地改造;对有碍规划的Ⅲ级建筑均须拆除或改造。

四、改造村庄道路。村庄道路对于体现村庄的功能、布置各类建筑,配套各类公⽤设施,反映村庄⾯貌具有重要作⽤,故村庄道路改造要从全局考虑,其宽度、标⾼、⾛向及路⾯质量要依据经济发展来确定,通过道路改造来解决村庄内⾏路难、排⽔难、房屋布局混乱等问题。

五、突出特⾊进⾏旧村整治改造。村庄特⾊主要体现在房屋的造型设计与建筑风格,改造与保护相结合,功能布局与地形利⽤得到充分发挥,村庄环境的绿化与洁化上。

第⼋节新农村规划图的绘制

⼀、村庄规划图应绘制在近期现状图上,以明确反映规划与现状的关系。

⼆、图形⽐例:⼀般为1:500—1:1000

三、以道路为主线,勾画出村庄规划各功能区,并将各规划区内具体各类建筑、⽤地安排⽤线条展⽰出来。

四、⽤简单、明显的图例表⽰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绿化带。

五、⽤层次分明的颜⾊表⽰各类建筑及⽤地,⼀般⽤⾊表⽰法是:⽶黄⾊:住宅⽤地和建筑;红⾊:公共建筑;蓝⾊:⽔⾯及⽔利⼯程建筑;灰⾊:交通设施及道路;绿⾊:公⽤绿地、林地、农⽥;⿊⾊:污⽔、排⽔管线;红⾊:电⼒线;蓝⾊:供⽔管线。

六、图⾯修饰以充实、完整、节约⼯料为原则。通常作法是:图名布置于图纸上⾯或左侧;图例放在图纸左下⾓;图签位于右下⾓;⽐例尺布置在⽅向⽰意图下⽅;图框采⽤内细外粗线绘制;注字应当使⽤仿宋体。

第九节竖向规划的设计

竖向规划的内容是确定建筑物、构筑物、场地、道路、排⽔沟等的规划标⾼;确定地⾯排⽔⽅式和相应的排⽔构筑物;进⾏⼟⽅平衡,确定填⼟、取⼟的位置及⼟⽅去向。

⼀、竖向规划要点:

1、村庄内道路纵坡为0.3%—4%;道路横坡为1.2—2%。

2、道路交叉⼝⾼程确定原则:主要道路要低于次要道路,次要道路要低于房屋地⾯,整个路⾯不积⽔,⼟⽅⼯程量为最⼩。

3、地⾯坡度⼀般要求不⼩于0.3%,不⼤于4%,当地形⾃然坡度⼤于8%时,村庄地⾯连接形式宜选⽤台地式,台地之间⽤挡⼟墙或护坡连接。

4、明沟排⽔坡度⼀般为1%,以保证⾃流排⽔。明沟断⾯通常做成梯形,沟底宽应不⼩于0.3⽶,以利清理沟底沉积物。

5、各种场地的适宜坡度:⼴场0.3—3.0%,停车场0.2—0.5%,运动场0.2—0.5%,绿地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