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十二省市。北十八省市

长江以南,南方:就是长江以南的省份,包括湖南、江西、浙江、上海、福建、重庆、广东、贵州、云南、海南、西藏、台湾等共十二省市。

长江以北,北方的省份有和直辖市: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陕西、山西、山东、河南、江苏、安徽、湖北、四川、甘肃、新疆、宁夏、内蒙古、北京、天津共十六省、两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