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市常住人口情况

(一)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为2493436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629906人相比,十年共减少136470人,下降5.19%,年平均下降率为0.53 %。

(二)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947740户,集体户24776 户,家庭户人口为2383273人,集体户人口为110163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51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78人。

(三)民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2473156人,占99.19%;

各少数民族人口为20280人,占0.8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减少134800人,占常住人口比重升高0.02%;各少数民族人口减少1670人,占常住人口比重降低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