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上:俄国农奴获得人身自由。

经济上:农民以赎买的方式分到一块耕地(叫做“份地”),农民只有使用权。

组织上:获得解放后的农民仍归所居住地区的“村社”(mirs)管理。

政治:建立地方自治机构(地方自治局)。1864年颁布的《省,县,地方机构法令》根据这个法令俄国大部分地区建立了自治会议及其行政机关。

司法:废除旧的等级审判制度,建立陪审制度和律师制度。实行公开审判。

教育:鼓励办学,扩大大学自主权,允许引进西方书籍。

思想:客观上使西方资产阶级思想进一步传入俄国,越多的俄国人看到了差距,纷纷要求改革。

经济:(1861年改革增加了自由劳动力,扩大国内市场,提供资金;借鉴西方技术;政府制定促进工业发展的政策)。

特别提示:俄国属于军事封建帝国主义(因为它保留了大量沙皇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