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21年,中国有七个经济特区,两个特别行政区。

七个经济特区

1、1979年建立3个经济特区:深圳,珠海,汕头。

2、1980年建立厦门经济特区。

3、1988年4月成立的海南经济特区。

4、2010年设立喀什经济特区、霍尔果斯经济特区。

两个特别行政区

1、1997年香港回归中国,同年成立香港特别行政区。

2、1999年澳门回归中国,同年成立澳门特别行政区。

经济特区是经济示范点,行政级别本身变化不大。

特别行政区是区别于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行政区划,本身的行政级别是省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