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文官制度是在反对政党分赃、借鉴英国文官制度的基础上,并经过多次调整、改革而逐步建立和完善起来的。1883年,美国国会通过了由议员彭德尔顿提出的《公务员制度法案》(即《彭德尔顿法》)。该法确立的原则主要是:用功绩制代替分赃制;公务员实行公开竞争考试,择优录用;公务员为职业官员,不犯错,不得解雇;公务员不得参与政治活动,在政党政治中必须保持中立;依法成立公务员委员会,负责联邦公务员的统一管理。《彭德尔顿法》的出台,标志着美国现代公务员制度的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