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合格的社会公民应该具备的素质包括:健康的身体、健全的心理、基本的科学知识、符合道德的操守、民主平等的意识、遵守法律和制度的习惯、对本民族文化的了解和认同并自觉地维护、对其他民族文化的尊重和爱护。

承担起关爱社会的责任,树立“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的责任意识和“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