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英语: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简称:IMF)于1945年12月27日成立,为世界两大金融机构之一,职责是监察货币汇率和各国贸易情况、提供技术和资金协助,确保全球金融制度运作正常其总部设在华盛顿。

该组织宗旨是通过一个常设机构来促进国际货币合作,为国际货币问题的磋商和协作提供方法通过国际贸易的扩大和平衡发展,把促进和保持成员国的就业、生产资源的发展、实际收入的高水平,作为经济政策的首要目标稳定国际汇率,在成员国之间保持有秩序的汇价安排,避免竞争性的汇价贬值协助成员国建立经常性交易的多边支付制度,消除妨碍世界贸易的外汇管制在有适当保证的条件下,基金组织向成员国临时提供普通资金,使其有信心利用此机会纠正国际收支的失调,而不采取危害本国或国际繁荣的措施按照以上目的,缩短成员国国际收支不平衡的时间,减轻不平衡的程度等。

该组织的资金来源于各成员认缴的份额。成员享有提款权,即按所缴份额的一定比例借用外汇。1969年又创设“特别提款权”的货币(记账)单位,作为国际流通手段的一个补充,以缓解某些成员的国际收入逆差。成员有义务提供经济资料,并在外汇政策和管理方面接受该组织的监督,在国际货币体系中起着枢纽和核心作用。

国际货币基金是一“拥有185个会员国,致力于促进全球金融合作、加强金融稳定、推动国际贸易、增进高就业率、经济稳定成长以及降低贫穷的组织”,目前只有联合国成员国(除朝鲜、列支敦士登、古巴、安道尔、摩纳哥、图瓦卢,委内瑞拉和瑙鲁之外)有权成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会员,但部份领土争议的地区(巴勒斯坦自治政府等地)不包含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