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尔于1478年生在英国伦敦。父亲当过英国皇家高等法院的法官。他从小受到良好的教育,14岁就进入牛津大学攻读古典文学。当时牛津大学是英国人文主义的中心,莫尔在那里受到了先进思想的强烈影响。16岁那年,他转学法律,不久成为伦敦很有名声的律师。

由于莫尔主持公道,廉洁奉公,在伦敦大露头角,26岁时就被选为议员。32岁时,他担任伦敦市副执行官,43岁时被任命为副财政大臣,不久又当选为下议院议长。1529年,他51岁时,被任命为大法官,成为国王下面的一位要人。可以说,他官运亨通,步步高升。

然而,他的职务又使他能够看到老百姓的困苦,以及圈地运动带来的新灾难。他认为,这一切都根源于私有财产制度,所以主张根本废除它。1516年,他用拉丁文写了一部名叫《乌托邦》的书。书中揭露了当时英国社会的黑暗,并且描述了一个他理想中的美好的社会——乌托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