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的公安机关,在启动一级响应预案时,一般是所有公安民警、武警、消防官兵将全警动员、全员上岗,即取消各类休假,正在休假的招回。

同时,在全警动员的基础上,往往强调,工作要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落实“群策群防”,全力做好社会面防控,强化重点管控,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严厉整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一级响应,国务院2005年颁布的《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按照灾害损失情境,民政部将应对自然灾害工作设定为四个响应等级。减灾委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国务院提出启动一级响应的建议,由国务院决定进入Ⅰ级响应。

根据国务院2005年颁布的《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按照灾害损失情境,民政部将应对自然灾害工作设定为四个响应等级。

(1)某一省(区、市)行政区域内,发生水旱灾害,台风、冰雹、雪、沙尘暴,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风暴潮、海啸,森林草原火灾和生物灾害等特别重大自然灾害。

(2)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3)对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地区等特殊情况,启动标准可酌情降低。

(4)国务院决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