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行政部门:财政,民政,公安,土地。职责分别为财政所负责政府的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的情况,包括医疗卫生方面,民政办负责社会救济和救助,灾情申报,扶贫和残联方面的工作,派出所负责治安管理工作,土地办负责土地开发,占用等法律法规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