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法系的分布范围极为广泛,以欧洲大陆为中心,遍布全世界广大地区。

除了法德两国外,比利时、卢森堡、荷兰、意大利、西班牙、波多黎各、美国的路易斯安那州、加拿大的魁北克省,非洲的刚果、卢旺达、布隆迪、埃塞俄比亚等国的法律制度都属于大陆法系。

还有许多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法律由于历史的原因兼具大陆法系和其他法系的特征。

大陆法系的基本特征主要有:

区分公法与私法强调理性与哲理的指导作用法学家在立法中具有重要作用法律法典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