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毕业生向原分配单位提出改派申请,讲明改派原因。

2.

原单位同意改派后,出具将毕业生退回学校或同意将毕业生改派到其它单位工作的公函。

3.

属调配不当的毕业生,由学校为其重新联系接收单位,或经学校同意由毕业生自行联系接收单位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