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实施的监督机构是全国人大及全国人大常委会。

    全国人大是进行宪法监督的最高机关,一是监督各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各种规章是否符合宪法的原则和条文规定,二是监督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各政党和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的行为是否违反宪法。

    此外,全国人大常委会也有权监督宪法的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是经常性的监督。

宪法实施的监督机构,包括

宪法规定我国的监督机关主要有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以及一府两院工作司法监督检查院是法律规定的司法监督机关,法院也有内部监督机制党的监督,执政党有纪委监督行政监督,狭义是指行政系统内设立检查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进行监督,广义指社会监督即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和公民等主体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进行全面的监察、检查、督促和指导。

宪法实施的监督机构,包括

在我国,有权监督宪法实施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根据宪法规定:我国行使监督宪法实施职权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全国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在整个国家机关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享有最高立法权、最高决定权、最高任免权、最高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