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是:面向基层,面向生产建设第一线,群众公认及兼顾各行各业。

评选推荐劳动模范的程序是:

一、基层单位推荐。被推荐人选需经本单位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农村经村民委员会街道经居民委员会)讨论同意

二、在本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区、县、局、总公司党委、行政、工会对被推荐人选全面审议后向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筹委会推荐

三、由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筹委会办公室审定后,提出初审意见报筹委会审批

四、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筹委会受市委、市政府委托,审批受表彰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