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严格控制增量,逐步消化存量”的总目标,依法依规,稳慎有序,推动民办义务教育健康发展,加快推进全区义务教育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

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实施意见

《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

会议指出,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目的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党对义务教育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依法治教,落实政府责任,加强分类指导,强化民办义务教育规范管理,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国家举办义务教育,确保义务教育公益属性,办好办强公办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