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是根据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其实质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迫教育的制度。义务教育又称强迫教育和免费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普及性的特点。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年限为九年,这一规定符合我国的国情,是适当的。

公民教育分为广义和狭义。广义是指在现代社会里,培育人们有效地参与国家和社会公共生活、培养明达公民的各种教育手段的综合体狭义是指在养成参与国家或社会公共生活一分子必要知识的公民学科。根据公民教育所涉及的深度和广度,把公民教育理解为三个方面:“有关公民的教育”:强调对国家历史、政体结构和政治生活过程的理“通过公民的教育”:通过积极参与学校和社会的活动来获得公民教育“为了公民的教育”:在知识与理解、技能与态度、价值与性向等各个方面培养学生,使学生在未来的成人生活中能够真正行使公民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