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话出自汉朝时期刘向创作的《说苑·政理》。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的意思就是说道听途说的不一定是符合事情发生的真相的,眼睛所看见的才是所了解的真相。

这句话的确具有一定的道理所在,但是也有争议,这也是无可厚非的事情,其实在刘向的书中,这句话完整的应该是:“夫耳闻之,不如目见之目见之,不如足践之”,其实是直接指出了耳朵所听见的、眼睛所看见的以及实践所得到的三种情况的递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