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西红柿,也就是番茄,原产于南美洲的安第斯山区,主流观点认为最早种植番茄的是秘鲁人,但是由于番茄的颜色过于鲜艳,当时被误认为有毒,被称为“狼桃”。

1554年,葡萄牙人把番茄从南美洲带到了欧洲,但是当时番茄只是作为一种奇花异草被栽种于庭院,供人们观赏。番茄开的花是黄色的,没有什么香味,在碧绿碧绿的叶子的衬托下,非常好看。而半熟半生的番茄是黄色或者粉色,成熟的番茄鲜艳明丽,多肉饱满,备受人们喜爱和追捧。

据说,番茄传到英国后,英国女王伊丽莎白的情人将一株番茄送给了她,女王非常开心,于是番茄成为了爱情的象征,成为了“爱情之果”。当然这时的番茄还只是一种观赏性的植物,并没有被拿来食用。

据有关史料记载,最早食用番茄的是西欧国家意大利和西班牙,在两个国家人民的尝试后,地中海人民发现番茄并没有毒,且味道还不错颜色又鲜亮,于是就着胡椒、牛油等作料放心愉悦得吃了起来。

16世纪末到17世纪初,随着西方传教士的来华,他们也将番茄带到了中国。在明朝万历年间的地方志中有了关于番茄的记载,当时人们将这种植物叫做“西番柿”。番茄传入中国之始也是被视为毒物。王象晋的《群芳谱》中说到“生食之,刺入喉”看见当时对于食用番茄人们还不适应。一直到清代,番茄一直是观赏性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