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战斗民族,大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俄罗斯,苏联解体后它继承了大部分的军事武器,不仅拥有先进的军工技术,其军事素质也非常高。但其实在世界上诸多国家中,它才是真正的战斗民族,虽然面积只有64万平方公里,还没有我国青海省大,但在历史上曾让英美两国吃够苦头,甚至苏联与其对抗都被迫撤军,它就是阿富汗。

英国曾三次入侵阿富汗,但结果却都以失败告终,1839年,英国趁阿富汗内乱之际,出动两万多人的军队向其进攻,令英国军队没有想到的是,国内已经一片分裂的阿富汗竟然在大敌当前之际很快团结起来,集中了1.5万人与英国对抗。在一次伏击战中,阿富汗军队利用地形优势伏击英军,以最小的代价给对方造成重大打击,后来英军报复性反扑却依然被击退,最终接连溃败的英军很快撤出了阿富汗。

英国作为西方大国,对于这样的失败自然很不甘心,于是在1878年,它重新组建了军队向其发起进攻,这一次英军的猛烈攻击令阿富汗军队难以招架,首都很快被英军占领,就在其面临亡国危险时,阿富汗举全国之力进行反抗,军民组成的军队人数高达10万,1881年英军被迫撤军。

1919年,英国对阿富汗发起第三次进攻,这一次甚至将新研发的武器都用到了战场上,阿富汗则利用自己最擅长的山地游击战和英国周旋,这场战争持续了2年时间,最终阿富汗获得了胜利,1921年,双方签订了条约,自此英国再也没有攻打阿富汗的想法。就在其享受很长一段和平生活后,美国又对它动手了。

2001年,美国以“反恐”的名义全面进攻阿富汗,不仅出动15万兵力,还投入了巡航导弹等多种先进武器,阿富汗面对美国如此强悍的实力并没有退缩,依旧采用游击战的方式与其作战,最终美国同阿富汗签订了《和平协定》,从阿富汗撤走军队,标志着这场战争以美国的彻底失败告终。

苏联也曾在1979年突袭阿富汗,就在其开展大规模清剿时,激起了阿富汗人民的激烈反抗,随着抵抗人数增多加上国际舆论的压力,苏联被迫撤军。很多人不理解为什么它面对如此强大的对手能接连获胜,其实主要是因为阿富汗在地形上有一定的优势,当地山地较多,十分适合打游击战,而敌人对其地形不熟悉,这样的情况下,阿富汗获胜几率就很大,加上人民群众非常团结,不管敌人多强大都不惧怕,可谓是名副其实的“战斗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