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情报法明确规定,国家建立健全集中统一、分工协作、科学高效的国家情报体制,遵循三项原则:

一是公开工作与秘密工作相结合原则

二是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原则

三是分工负责与协作配合相结合原则。同时强调,任何组织和公民都应当依法支持、协助和配合国家情报工作,保守所知悉的国家情报工作秘密。

情报工作三大原则

情报工作指的是以推动、促进情报传播和提高情报利用能力为宗旨的社会性活动。在后工业化社会中,情报工作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之一。

国家情报工作坚持公开工作与秘密工作相结合、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分工负责与协作配合相结合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