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二人同时出发又不停的走,所以,每一次相遇,二人所用时间是相同的。而速度又都是均匀的,所以,二人的行程之比等于速度之比。

设两地距离为S千米,用第一次相遇行程之比等于第二次相遇的行程之比列方程为

3/(S-3)=(S+2)/(2S-2),解得S=7及S=0[不合题意,舍],即两地相距7千米。

从第一次相遇分离开始计算,以后的每两次相遇之间二人总计走了AB距离的2倍。两次相遇所走的共同距离中,甲占3/7,乙占4/7。

到2001次相遇时,二人共走了2000×2S+S=4001×7千米,甲走了4001×3千米=1714×7+5千米,甲在距A地5千米之处;到2000次相遇时,二人共走了1999×2S+S=3999×7千米,甲走了3999×3千米=1713×7+6千米,甲在距B地6千米{也就是距A地1千米}之处。所以,第2000次相遇地点与第2001次相遇地点之间的距离为4千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