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1月28日起,新加坡给予中国公民往返第三国过境新加坡96小时免签证入境待遇

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护照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

(2)须持有96小时内离境的续程机票或船票

(3)满足在新停留的经济证明

(4)须持有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德国、瑞士8国任一国签发的签证或可入境德国或瑞士的有效申根签证。在入境新加坡时,上述签证有效期应为1个月以上

(5)如持上述国家单次有效签证出行且签证被使用,返程时亦可适用免签过境政策,但须从签证签发国直接赴新,且转机目的地须为中国。

此外,经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向新加坡移民部门了解,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国公民自中国内地经新加坡中转往返中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同样适用该政策。过境旅客可凭有关材料,在新加坡口岸移民边检柜台直接申请免签入境许可,不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