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机构不是审计主体。一般情况下,审计主体有财政总决算预算草案、财政总决算执行情况、政府部门预算草案及执行情况、地方包括省市县乡各级书记、省长市长县长乡长以及国家部委局、省市县部门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以上述对象为审计主体,但会计机构需配合,提供相关财务资料。这些都是审计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