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省会城市一般为比地级市高,所以行政级别不同。省会为国家一级行政区——一般为省的政治、经济、科教、文化、交通中心,正式文件中自治区、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的行政中心并不称作省会。

2、地级市,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级行政区的种类之一,因其行政建制级别与地区相同,故称“地级市”。自1983年11月5日开始,在国家行政机构区划统计上作为行政区划术语固定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