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的标准:2016年贫困线约为3000元,2015年为2800元。中国目前贫困线以2011年2300元不变价为基准,此基准可能不定期调整。2011年确定的贫困线标准,农村(人均纯收入/年)贫困标准为2300元,这比2010的1274元贫困标准提高了80%。

按2011年提高后的贫困标准(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300元人民币/年),中国还有8200万的贫困人口,占农村总人口的13%,占全国总人口近十五分之一。

经过此次大幅上调,中国国家扶贫标准线与世界银行的名义国际贫困标准线的距离为史上最近。国际贫困标准为一人一天1.9美元。

扩展资料:

农村贫困户的评判标准:

1、统计单位:以户为单位,一个户口本为一个家庭户,家庭成员为户口本在册的所有人员。且家庭成员中有1个以上的劳动力。

2、家庭经济收入标准:为国家级贫困户标准,按县扶贫办的统计口径为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300元的户。分了两类,一类为扶贫户:有劳动能力的农户,且人均纯收入在2300元以下1560元以上。另一类为扶贫低保户:就是有劳动能力的,人均纯收入在1560元以下的低保户。

最基本的考察对象大体上是:一是今年确定的农村低保户(家庭成员中要有一个以上劳动力),二是残疾人户(家庭成员),三是遭受重大事故的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户,四是人均纯收入低于2300元的其他农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