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很多国家一样,美国历史上曾使用过绞刑和枪决,后来用过电椅和毒气。斩首在20世纪以前的犹他州是合法的死刑执行方式之一,尽管从未使用过。在目前,在有死刑的36个州和联邦司法体系内,绝大多数都规定使用注射方式。在某些州,其他可供死刑犯自己选择的处决方式有可能包括电椅、毒气、枪决和绞刑。不过,绝大多数已执行死刑采用的都是注射方式。冷枪杀手约翰·穆罕默德就是躺在行刑床上,被注射了三种混合药剂处死的。一种药剂使人睡眠,一种停止呼吸,一种停止心跳。

2010年6月,49岁的杀人犯罗尼·李·加德纳按照他自己的选择,在犹它州被枪决处死。行刑官员将加德纳绑在椅子上后,用面罩蒙上他的头,并在他的胸前放置了一个靶标。接着,五名志愿射击手用0.30口径的步枪向他瞄准射击。其中一颗子弹是空包弹,这样可以让每个行刑手都感觉自己射出的可能不是致命一击。加德纳成为1976年美国恢复死刑以来第三名被枪决的犯人,也是1996年后第一名枪决犯。

美国的死刑在公众视线之外执行。美国最后一次“公开处决”是在1936年。当时,雷尼·贝西亚因奸杀一名70岁妇女在肯塔基州被当众绞死,现场有至少两万民众围观。从那以后,美国再也没有公开处决犯人。不过,行刑时会有“目击者”在场,包括被害人家属。2001年,奥克拉荷马爆炸案凶手蒂莫西·麦克维被处死的时候,有200多名幸存者和死难者家属通过闭路电视远程目击了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