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规章制度,制订严格控制新增债务的制度办法。禁止乡镇在没有偿债保证和偿债能力的情况下,盲目搞建设项目。

二是要摸清底数,核实主体、理清旧债。

三是积极推进相关配套改革,进一步精简机构,压缩不合理的行政开支。

四是将政府负债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考核体系,使领导干部认真对待举债、控债以及偿债。另外,在化解地方债务方面应做到:一是发展经济,增收节支,夯实化解债务的财力基础。二是建立化解历史债务的激励约束机制。三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以及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公益性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