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归山东省管。

青岛地区昔称胶澳。1891年(清光绪十七年),清政府议决在胶澳设防,青岛由此建置。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1914年11月,日本取代德国侵占胶澳,进行军事殖民统治。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中国人民为收回青岛进行英勇斗争。

1919年,由于青岛主权问题,引发著名的“五四运动”,迫使日本于1922年2月4日同中国政府签订《解决山东悬案条约》。同年12月10日,中国收回胶澳,开为商埠,设立胶澳商埠督办公署,直属北洋政府。1929年4月,南京国民政府接管胶澳商埠,同年7月设青岛特别市。1930年改称青岛市。

1938年1月,日本再次侵占青岛。1945年9月,国民党政府接收青岛,青岛仍为特别市。1949年6月2日,青岛解放。青岛解放后,改为山东省省辖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