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教育领导体制的类型属地方分权制,即联邦政府仅行使其有限的协调和服务的“行政职能”,而州政府则拥有对其教育“各行其是”的绝对权利。美国教育的行政管理,是在力求切合本国实际,广泛汲取各国经验的主导思想之下逐渐形成和完善的,而对欧洲各国不同的教育管理模式,美国并未人为地选择并全力效法之,而是在实践中迂回探索,不断协调改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