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统一交易平台。

将辖区的建设工程交易、政府采购、土地交易和产权交易统一到交易中心进行集中交易,实行监、管、办三分离。

二是统一信息发布。

将非涉密的招标公告、中标公告、招标代理机构、企业信息和相关政策法规,在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电子屏和公告栏上及时发布。

三是统一交易规则。

建立招标评标制度,形成良性合理的公平竞争机制建立交易准入制度,强化审核把关建立保证金账户管理制度,实行统一代收代支的管理模式建立交易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制度,严格执行“黑名单”管理方式建立监督考评制度,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

四是统一运作程序。

将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交易和产权交易等业务流程分解成若干环节,将每一环节的办理条件、时限等要素细化固定成程序模块,工作人员按照各自权限和系统提示进行相关操作,并全程记录在案,可以实时查询工作进度情况。

五是统一专家评委库。

统一建立专家评委库和招标代理机构预选库,制定了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和招标代理机构预选库建立办法,将建设、财政、国土、发改、水利、交通等多家专家库进行整合,组成统一的专家库,由交易中心统一管理,统一抽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