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和购置税是两种不同性质的税种,所以车主既要缴纳消费税又要交纳购置税。

消费税是流转税,征收的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消费税暂行条例》),实际上是由生产企业和进口汽车企业向税务机关缴纳,而不是由汽车购买者缴纳(当然最终还是消费者负担)。目前汽车消费税征收对象包括: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轿车、 越野车、小客车。汽车消费税税率:轿车2.2升及以上8%2.2升以下5%越野车2.4升及以上5%2.4升以下3%小客车2.0升及以上5%2.0升以下3% 。

汽车消费税的计算办法是销售额×税率,进口汽车消费税按组成计税价格纳税,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是:(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率)。汽车消费税的税率为3%至8%。

国车辆购置税税率为10%,车购税的征收有两种计算基准:即购车价格和最低计税价格,哪个价格较高,就按哪个价格征收。

车辆购置税是对在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它由车辆购置附加费演变而来。

现行车辆购置税法的基本规范,是从200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为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税范围为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