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色人种一般被欧洲的种族主义者定义为除白人以外的所有人种,包括黑人、黄种人、拉丁裔、印度人,还有白人与其他种族混血人。

1865年,美国定义了与欧洲不同的“有色人种”的概念:任何人,只要是有八分之一及以上的黑人血统,就被认为是有色人种。这同时也是“一滴血法则”的最初版本,也就是说,黄种人和拉丁裔不属于美国的有色人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