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苗族、藏族、回族等少数民族地区设自治州,其实自治州和地级市的级别是一样大的,但是民族自治地区待遇要好的多,财政,税收等不用上交国家统筹,自己的钱都自己花,有了灾难还有国家救济。

自治州管辖的行政区域为县级行政区包括县、自治县、县级市。有的以一个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如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有的以一个人口较多的少数民族为基础与其他一个或几个民族共同建立,如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有的以两个或几个少数民族聚居区联合建立,如云南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自治州下辖县、自治县和市。其自治机关是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和自治州人民政府。截止到2005年底,中国大陆共有30个自治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