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利益的概念就是在欧洲最早的民族国家形成之后才出现的,由法国的黎塞留主教首先提出国家至上理论,可见国家是最高的本源,国家主权至高无上,国家利益自然就源于国家主权,是国家的最高目标,国家行为的出发点和归宿。于是,国家利益成了决定国家对外政策与行动的基本动因,影响国际关系的核心因素,也是国家间关系最基本的驱动因素。在民族国家繁荣昌盛的历史时期,每个国家都极力强调其国家利益的重要性、独特性和不可替代性。

关于国家利益的概念辨析,中西方学者乃至不同派系的认知都不尽相同。现实主义代表摩根索曾对国家利益的概念提出明确的定义,他说,国家利益应当包括三个重要的方面:领土完整、国家主权和 文化完整。他认为,在这三个方面中,最本质的问题就是一个国家的生存问题,其余方面都是次要的问题。结构现实主义学派代表人华尔滋以简约的模式来分析体系结构从而得出结论:生存是国家惟一的利益。新自由主义学派代表人物基欧汉主张三种国家利益:生存,独立,经济财富。而建构主义学派代表人温特又在其后加了第四种利益—集体自尊。

国家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历史基础与未来发展,包含了政治、经济、文化、军事、金融、法律制度等科学技术进步与持续进步成果,与物质遗产和非物质遗产。

所有的中国公民以及海外同胞,都有责任和义务,誓死捍卫中国的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利用合法的手段增加中国的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为祖国造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