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人来中国旅游需要前往中国驻泰国大使馆办理L签证,所需材料如下:

1、护照: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1份。

2、签证申请表及照片:1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及1张粘贴在申请表上的近期正面免冠浅色背景彩色护照照片。

3、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适用于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者):如您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您需提供在所在国合法停留、居留、工作、学习的有效证明或有效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

如系首次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如曾获中国签证并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须提供原外国护照照片资料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如果新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与原护照不一致,还须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

5、往返机票订单和酒店订单等行程材料,或中国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2)被邀请人行程安排信息:抵离日期、旅游地点等

(3)邀请单位或邀请人信息:邀请单位名称或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单位印章、法定代表或邀请人签字等。

因个案不同,领事还可能要求提供与申请有关的其他材料。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

外国人所持签证、停留居留证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注销或者收缴:

(一)被签发机关宣布作废或者被他人冒用的

(二)通过伪造、变造、骗取或者其他方式非法获取的

(三)持有人被决定限期出境、遣送出境、驱逐出境的。

作出注销或者收缴决定的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签发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