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苏"劳动分工"原则下经济发展的特点是优先发展重工业,以及轻工业、食品工业,和乳肉用畜牧业。拉脱维亚是前苏重工业比较发达的加盟共和国之一。在拉脱维亚的国民收入中,工业占56%,农业占21.7%,建筑业占6.6%,交通运输业占4.4%,商业和其他部门占11.3%。

值得一提的是,拉脱维亚是一个工业发达但能源匮乏的国家,能源自给率大约为50%,其他50%需要依靠进口,水电站和火电站是其动力重要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