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中缅两国共同倡议了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作为两国关系的指导原则,更大大促进了两国的友好关系,并且为两国边界问题的解决创造了条件。

满意地看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缅甸联邦历届政府根据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友好协商,互谅互让,克服了种种困难,终于顺利地全面地解决了两国边界问题。

双方坚信,两国间全部边界的正式划定,并且成为一条和平友好的边界,不仅是中缅两国友好关系进一步发展的里程碑,而且也是对维护亚洲和世界和平的重大贡献。

为此,双方决定在1960年1月28日周恩来总理和奈温总理签订的关于两国边界问题协定的基础上,缔结《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缅甸联邦边界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