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中世纪早期的混乱,经历不同文化的冲撞与融汇,一种新的社会模式即欧洲文明的雏形逐渐生成。

欧洲文明形成是历史的产物,这一历史过程与该时期三位人物的名字无法分开。一位是前面述及的查理·马特,他取得732年欧洲保卫战的胜利,确立封建制度一位是他的儿子矮子丕平,献土教皇,使之成为后来教皇国的基础,拓宽了世俗权力与教会权力的关系另一位人物是查理大帝,在公元800年接受教皇的加冕,为推广欧洲封建制度、确立欧洲核心版图作出重要贡献,因此被称为“欧洲之父”。

进入公元第二个千年后,欧洲逐渐稳定下来,出现第一次文艺复兴,罗马法复兴,还出现了最早的大学、新兴工商业城市以及大规模的垦荒运动。法国年鉴学派史学家布罗代尔说,11、12世纪在封建王朝的统治下,欧洲达到了它的第一个青春期,达到了它的第一个富有活力的阶段。

自此欧洲文明的脚步加快。随着时间的推进,附庸的权利乃至平民的权利在不断伸张,成为中世纪演进的一条主线。欧洲文明的发展就是民权与王权不断博弈的过程。在封建法里,附庸本来就有一定的地位和权利,何况领主与附庸权利不是静态的,而是互为消长的。

一般耕作者以及普通民众也在发展,标志性成果是农奴制的解体及“第三等级”的出现和成长,后者也就是富裕市民和农民,排在世俗贵族和僧侣贵族之后,成为议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重要的纳税人,第三等级越来越举足轻重,逐渐成长为王国财政的基础,也是国王征税的重要协商对象。第三等级的状况表明基层社会发生深刻变化,生产效率在增长,普通民众的消费水准亦在提升,先后出现闻名于世的饮食革命、服装革命、住宅革命以及思想解放运动即“文艺复兴”,与中世纪渐行渐远。事实上,社会发展最终取决于普通民众的生活和观念的变化。

显然,现代欧洲与中世纪之间没有一道万里长城,经济社会发展是一点点的积淀蕴化而来,有冲撞和变化,更有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