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分封制与分权制完全属于两个概念。

封建时代所谓封建就是分疆划土,分封立国。所以严格说来,中国的封建王朝只存在于夏商周时代,当然包括春秋战国,在封建时代,地方行政管理就是以分封制展开。而往后的王朝都应该是帝治时代,在帝制时代所奉行的管理体制就是中央集权,而郡县制就是中央集权所行使的一种地方行政模式,但是郡县制不一定就是集权制,英国也是郡县制,但是他们却是三权分立制。所以,郡县制只是一种行政体制,不是国家体制。

而地方分权,是现代行政体制的一种,是强调向地方下放权力,加强地方行政的自主权。是随着民主社会的到来所产生的一种行政理念,它是在中央统一管理的前提下所形成的。例如,中国的行政体制是在中央集权的前提下,强调地方分权,加强地方自主性。美国联邦制,就不存在对州政府的分权,而是在各州的统一管理下,向州以下的行政单位分权,加强其自主性。

所以说,分封制和分权制是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行政体制。分封制是建立在封建地主个人私有前提下的,而分权是建立在现代国家所有制基础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