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东北带是指由中国国务院实行的一种针对中国东北地区经济的振兴计划。该计划包括国家的实际拨款资金援助,以及相对应的优惠政策。实行该计划的东北地区省份包括黑龙江、吉林和辽宁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地区(即“蒙东地区”,包括现在的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和锡林郭勒盟)。

因为东北在解放初期有许多老工业基地,为共和国初期的经济发展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但随着时代发展,改革开放后,新型高科技型工业企业在中东部崛起,旧的老工业逐渐落后时代,其逐渐呈现出高能耗、低产出的问题。为了让东北老工业基地摆脱旧的经营模式和生产工艺,重新焕发生机和活力,为我国经济再做贡献,中央做出振兴老工业基地的重大战略决策。其大意也就是注入新的经营模式,高科技的生产设备、技术革新、企业改制等大规模的企业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