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级市和省直管市相比,地级市大。

地级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级行政区之一,因其行政建制为地区级别的“市”,故称“地级市”。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大陆地区地级市数量逐渐稳定下来,截至2015年6月,在总计334个地级行政区中,其中仅有30个自治州、10个地区、3个盟,地级市达到291个 ,约占87%,逐渐取代自治州、地区和盟成为地级行政区的主体。另外副省级市的行政区类别也是地级市,但其行政机关的行政级别比普通地级市的高。

省直辖县级行政单位(省直辖县级行政区),是指行政事务直接受省、自治区政府直接领导和管辖的县级行政单位,分为省直辖县级市(也称直管市)、省辖县(也称省直辖县,包括县级市、县和林区)。省直辖县级行政单位的行政区划类别为县级行政区。为了区分,民间有些人称之为“副地级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