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区域是政府管辖范围,要经国务院批准。行政区域的划分基本上尊重历史,区划调整是重大事顷,例如成立重庆直辖市、海南省,都经过全国人代会表决通过地级市的成立撤减都必须经国务院批准,三沙市由县级市升为地级市的调整就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县级以下的调整,也要经省政府批准。

管辖区域多指行业,只有业务工作的管理权限,对所辖区域的行政,没有或影响极小。如中国国家电网,分为南北两部分,所管辖的是十几个省级行政区域的范围。各铁路局、长江和黄河管理委员会,工作管辖的区域都过了数省的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