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党组成员属于上级党委管理部门,成员的任免由上级党委负责。任免程序为组织部门人事动议、组织考察(民主推荐,民主测评,重点推荐谈话,公示。)、党委常委会讨论、公示、组织部门下达人事任命文件、干部会议宣布任职决定,办理组织人事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