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有,发达国家只有美国和日本还有死刑,其他如英法德意都已废除死刑了。

②日本现行刑法典有12个条文规定的法定刑包含有死刑,即对如下犯罪可以适用死刑:(1)内乱罪(第77条第1款)(2)诱致外患罪(第81条)(3)援助外患罪(第82条)(4)对现住建筑物等放火罪(第108条)(5)爆炸罪(第117条)(6)浸害现住建筑物等罪(第119条)(7)颠覆列车等致死罪(第126条第3款)(8)威胁交通罪的结果加重犯(第127条)(9)水道投毒致死罪(第146条)(10)杀人罪(第199条)(11)强盗致死罪(第240条)(12)强盗强奸致死罪(第241条)。

③另外,特别法有4个条文规定的法定刑中包含有死刑,即对如下几种犯罪可以适用死刑:(1)使用爆炸物罪(《取缔爆炸物罚则》第1条)(2)决斗致

死罪(《有关决斗的法律》第3条)(3)劫持航空器等致死罪(《有关劫持航空器罪等的法律》第2条)(4)使航空器坠落致死罪(《有关劫持航空器罪等的法律》第2条第3款)(5)杀害人质罪(《有关处罚劫持人质等行为的法律》第4条)。 在上述法条中,只有刑法典第81条对诱致外患罪所规定的死刑是绝对确定的法定刑,而对其他犯罪所规定的死刑都只是可以选择适用的刑罚。此外,根据日本《少年法》第51条的规定,对犯罪时未满18岁的人,不得判处死刑。还有必要一提的是,日本改正刑法草案虽然也保留有死刑,但减少了可以适用死刑的犯罪的范围,仅限于内乱罪的主谋者(第117条)、诱致外患罪(第122条)、援助外患罪(第123条)、爆炸物爆炸致死罪(第170条第2项)、杀人罪(第255条)、强盗杀人罪(第328条)以及强盗强奸致死罪(第329条第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