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强制力在于所有公民相信国家的命令背后带有制裁。

首先我们需要界定强制力这个概念,或许生活中强制这个用语蕴含着一种违背他人意志,命令他人作为的含义。但如果如果提到国家强制力,我更倾向于用奥斯丁的法命令说解释,他认为法律就是以制裁为后盾的命令,命令因为制裁才带有强制性。

当我们说某人的命令所有人都会遵守时,是不会考虑那些人内心是否愿意,从这个角度看国家强制力,国家(暂时视为是一个具体的人)的命令会使人服从,不在于这个命令是否违背人们的意愿,而就在于背后依靠的制裁

但依靠制裁既不意味着每一个违反命令的人都会遭受制裁,甚至很可能大多数违反命令的人都可以逃脱制裁,同时也不意味着服从命令的人都是出于对制裁的恐惧。看看犯罪案件的破案率,正常人不去犯罪也不是说全部出于对刑罚的恐惧。

但国家是一个抽象的概念,你无法直接体会到国家的强制力,只能体验到一个具体的人代表某个具体的国家机构,用意思表示的方式命令你为或不为。上文中我之所以用国家命令的强制力替代国家强制力,是因为必须要在抽象的意义上赋予国家一定的行为方式。而命令是我能想到的,最接近代表行使国家意志的方式,其内容指向为或不为。如果假设只是存在一个国家,没有机构没有人员具体实施,那强制力也就无从谈起。

建立在具体人员命令的感受之上,才会对抽象的国家的强制力有所认识,当然并不是每个人都会有过这样的经历,但一个正常意义上国家的每个人都会有这样的感受或者说认识。这得益于现代社会的传播技术,如同民族是建立在共同的想像之上的,国家的强制力也是建立在经验的共享之上的。

举个简单的例子,我相信大家对于国家强制力的最初认识应该是“警察抓人”这种现象,至今我都没有现场见过“警察抓人”,但不妨碍我通过文字、语言、影像建立对这一现象的理性认识。基于基本的联想、类比的能力,认识到警察有强制力,就不难认识到法官、检察官、政府职员具有强制力,就不难归纳(或者说想像)出这些群体的共同上位——国家具有强制力。

这不要求我具体地认识违背警察的命令,会遭受怎样的制裁,只是知道有人违背警察的命令遭受过制裁,然后或许是因为宣传的技术,或许是因为某系心理机制,倾向于相信这命令背后有制裁支撑,也就是警察具有强制力(准确的说应该是警察在执行国家意志的某个领域具有强制力)。

所以说一个国家的公民共享一套基本的生活经验,在现代社会由于传播技术的发展,这可以超越地域、时空,人类基本的想象力让我们才不经历制裁的情况下,仍会对国家命令的强制力深信不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