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决策核心要素是指直接或间接地参与政策分析、制定、执行、监督、评估等全过程的人或组织。当代公共决策主体具有多元化、多层次的特点。我们认为,公共决策主体应该包括三大类,第一类是核心主体,包括政府主体(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执政党

第二类是准公共决策主体,即非政府公共组织(我们把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利益集团、社会团体等统称为非政府公共组织)

第三类是社会公众。公众(公民或选民)是公共决策主体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虽然没有明确的组织,力量也比较分散,但却是一种最广泛的非官方政策主体。

公众通过各种政治参与途径,影响或制约政府的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此外,公众也是政策发生作用的对象,即政策客体。公共政策运作的整个过程就是多种力量相互博弈的过程,无论从纵向维度还是从横向维度上看,每个主体以及主体内部的各个层面都存在不同的利益,共同作用于公共政策的整个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