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4年中日没有建交,于1972年9月29日,中日双方终于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政府联合声明》。周恩来、姬鹏飞与田中、大平分别代表两国政府在联合声明上签字。

联合声明宣布:自该声明公布之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之间迄今为止的不正常状态宣告结束决定自1972年9月29日起建立外交关系,并尽快互换大使决心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建立两国持久的和平友好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