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1日,中共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公安消防部队不再列武警部队序列,全部退出现役。

消防部队是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一个序列,同时也是公安机关的一个警种。部队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共同条令》和《兵役法》、《现役军官法》,担负国家防火、灭火和应急救援任务。武警消防部队是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的一个警种,是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能部门,也是国家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武警消防部队既不同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又有别于公安民警。消防兵担负着公安消防保卫任务和应付突发事件的双重职能。武警消防部队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条令条例和供给标准,享受解放军的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