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上级党委提出建立党支部的请示。请示的内容包括:建制单位的工作性质、人员数量等简要情况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建立党支部的依据和理由所建党支部的性质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数和委员设置方案等。

2、上级党组织批准建立党支部以后,应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

3、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等额提名或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并对委员进行分工。

4、向上级党委提出党支部委员会组成的请示。请示的主要内容包括:选举支部委员会的依据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的简要情况,包括时间、出席大会的党员情况、候选人名额与应选人名额差额情况、选举结果等党支部委员会选举书记副书记的情况以及党支部委员的分工情况。

5、上级批复。党支部委员会开始工作,履行自己职责。